康芝药业上会:创业板将首现合伙企业参股公司IPO 时间:2010年3月30日
来源:证券时报网
记者:胡学文 尽管合伙企业开户的具体数据没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每月例行的统计月报中披露,但由于拟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的一纸公告,合伙企业开设证券账户的情况还是逐渐浮出水面。在2010年3月29日发布创业板上市申请的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显示,合伙企业首次作为参股公司IPO发起人现身其中。这意味着上述合伙企业证券账户开设成功,首例合伙企业参股公司IPO有望诞生。 公开资料显示,参与发起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两家有限合伙企业分别为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创东方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二者进入海南康芝药业的时间在2007年10月,均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数据显示,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17.24万股,占比发行前6.9%;深圳市创东方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58.62万股,占比发行前3.45%。 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肖水龙告诉记者,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IPO是创东方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第一例,该合伙企业此前刚刚完成证券账户的开设。他还告诉记者,目前该公司的8只有限合伙制基金已经有4只在开户政策实施后办理了开户事宜。对于合伙企业参股公司IPO,肖水龙还显得有些谨慎,表示希望在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IPO申请过会后再进行采访交流。另一家涉及合伙企业相关负责人则婉拒了证券时报记者的采访。 相较于涉及合伙企业的谨慎,业内人士对合伙企业参股公司IPO的评价则相当积极。天津市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秘书长阮班会就表示,首例合伙企业参股公司IPO的启动,往大里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合伙企业此前受制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开设证券账户,更不用说作为上市公司发起人股东,直到监管层修改相关法定才使得这一禁区得以突破。“这对合伙企业以及合伙人来说都是极大的鼓励,合伙企业的投资风险有所降低,有利于增强合伙企业投资信心。”阮班会说。他认为,根据2009年12月21日以后施行的修订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65号)的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开户得以放行,只要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要求,合伙企业作为公司上市发起人股东应该不会成为阻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