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发展(600082)定向增发情况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中国证监会核准结论和核准文号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已经2006 年10 月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06 年12 月28 日召开的公司200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发行申请于2007 年2 月2 日上报中国证监会,并于2007 年2 月8 日正式受理,取得第070202 号受理通知书。2007 年7 月5 日,本次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07 年8 月16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227 号文核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2007 年9 月26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批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2007 年9 月27 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手续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
2、发行结果
依约定的认购确认程序与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确定的发行结果如下:
3、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规则
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要求均已在发行人与渤海证券向特定投资者发出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列明,本次发行询价的主要规则如下:
3.1认购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泰控股集团”)、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等特定投资者。
本次发行由发行人和承销商共同确认的认购对象的范围为:
(1) 根据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海泰控股集团出具的认购承诺函,海泰控股集团为当然的认购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为1000 万股;
(2) 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2007 年1 月17 日下午17:00 前已提交认购意向表的机构投资者;
(3) 截至2007 年7 月31 日的公司前20 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和由于股东登记资料不完整或不清晰等原因而无法发出认购邀请书的机构投资者除外);
(4) 经发行人和承销商确认的符合认购对象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包括但不限
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不少于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
3.2认购价格
本次申报价格应不低于每股5.63 元(即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格的90%);申报价格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询价对象可以申报不超过三档价格,每档价格可以对应不同的认购股份数量;每档价格之间的差距应为0.10 元的整数倍。申报价格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购无效。
3.3认购保证金
经公司与承销商协商确定,有认购意向的询价对象须向发行人提交金额为认购金额20%的保证金。在2007年9月6日下午17时前未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提交认购保证金至发行人指定账户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认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询价对象被确定为发行对象后,未按照《发行结果及认购资金缴款通知书》
的要求足额缴纳认购款;
(2)未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承销商将未获得认购的询价对象的认购保证金,或发行对象扣除应交缴纳认购款后的认购保证金余额无息全额退还。
获得认购的特定投资者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认购保证金不再退还,用于冲抵认购股款。
3.4认购确认程序及规则
3.4.1申购报价
2007 年9 月4 日,承销商与发行人向共同确定的询价对象发出认购邀请书和《申
购报价单》,询价对象按照认购邀请书列明的报价规则进行填报,并将《申购报价单》及其它规定认购文件按时(2007 年9 月6 日上午9:00—12:00)以人工报送、邮寄(不含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交至发行人处,上述三种提交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2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发行人收到认购文件和认购保证金后,将会同承销商、律师于2007 年9 月7日下午14:00 起,将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有效认购文件予以登记、审查并进行簿记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结合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和募集资金的需求情况,最终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确定原则:
(1)海泰控股集团为当然的发行对象,按照其承诺认购的具体数量和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认购,不参加申购报价;
(2)对于其它询价对象,承销商与发行人根据簿记建档的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依次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的原则来确定发行对象。在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均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具体优先原则为:
a) 发行人收到《申购报价单》的时间顺序;
b) 是否在2007 年1 月17 日下午17:00 前提交认购意向表;
c) 是否为截至2007 年7 月31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20 名股东。
4、询价邀请对象及反馈情况
本次发行共向56名特定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12家询价对象参与报价,有效报价为9家,有效报价区间为12.03元/股~16.93元/股。根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16.00元/股,发行数量为5,489.25万股。
深南光(000043)定向增发情况
1、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量
公司200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份总量为8,299.50 万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向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以7.52 元/股的价格发行5,600 万股,向6 名机构投资者以24.00 元/股的价格发行2,699.5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106,900 万元,其中包括现金90,954.83 万元和评估价合计为15,945.17 万元的深圳市中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30%的股权、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向深圳中航、深圳中航地产公司和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5,600万股股票的禁售期为36 个月,自2010 年9 月25 日起可以上市流通。向6 名机构投资者发行的2,699.50 万股股票禁售期为12 个月,自2008 年9 月25 日起可以上市流通。的股权和新疆乌鲁木齐中航70%的股权。
3、发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3.1公司于2006 年8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公司于2006 年10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修正案)》等相关议案。
3.32006 年10 月23 日,公司2006 年度非公开发行方案所涉及的[2006]A072-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和[2006]A072-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获得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的备案。
3.42006 年11 月9 日,公司2006 年度非公开发行方案获得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航资[2006]828 号《关于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向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资的批复》。
3.52006 年11 月10 日,公司召开了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修正案)》等相关议案。
3.62006 年11 月27 日,公司公告了《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3.72007 年8 月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 年度非公开发行方式的议案》。
4.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4.1
2006 年12 月4 日,证监会发行部正式受理了公司2006 年度非公开发行申报材料。
4.2
2007 年2 月12 日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061573 号)。
4.3 2007 年5 月21 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了公司200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
4.4 2007 年7 月25 日,中国证监会签发了证监发行字[2007]196 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000 万股。
5.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批准,200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7.52 元/股。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如下:
公司200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发行字[2007]196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根据该批文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进行。
根据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式的申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简称“深圳中航”)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与其他机构投资者的认股发行过程分开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中航及其控制的深圳中航地产公司(简称“中航地产”)和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实业”)协商,公司向深圳中航、中航地产和中航实业以7.52 元/股的价格(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非公开发行事项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价的90%)发行5,600 万股股份,募集资金42,112 万元。其中:深圳中航以评估价合计为3,956.32 万元的深圳市中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30%的股权和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9.04%的股权认购526.1063 万股;中航地产以评估价合计为11,988.85 万元的新疆中航投资有限公司70%的股权和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0.96%的股权认购1,594.2619 万股;中航实业以现金人民币26,166.831136 万元认购3,479.6318 万股。
在上述发行完成后,公司再面向机构投资者以竞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不超过8,400 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7.52 元/股,募集不超过64,788 万元的现金,具体的发行价格及发行股数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上述深圳中航、中航地产和中航实业所认购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流通;机构投资者以竞价发行的方式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上市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