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市场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再出发 时间:2010年5月6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陈思琦 发行体制改革再出发。 本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下一阶段发行体制改革的思路已基本确定,即仍然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深化改革。 该人士表示,新阶段改革要进一步完善保荐制度及发审委制度,另外要优化市场结构,提高发审工作透明度。 自2009年6月启动的新一轮发行体制改革,主要围绕定价和发行承销方式两个关键环节进行。证监会主席尚福林2010年5月4日表示,第一阶段改革目标基本达到。 “新股发行市场的改革和完善,其实施结果和市场影响将逐步传导到发行审核的各个环节,并对发行制度产生深远影响。”上述权威人士表示,要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使广大投资者在企业发行上市、发行定价等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向注册制过渡培育市场基础。 强化对发审委的约束 2010年5月4日,主板发审委换届。 众所周知,强化对发审委的监管,意在使新股发行过程中非理性行政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 为达此目的,证监会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审核标准,减少从初审到发审各环节可能在判断上形成较大差异的自由裁定因素。同时,发审委和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要确保审核标准和审核理念的一致。 “发审委委员经过审核对企业提出审核意见时,一定要建立在充分的事实依据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则之上。”前述权威人士表示。 此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将起到对行政行为的全程约束。 一位监管部门人士此前对记者表示,在目前的发审制度中,发审委委员或者发行部工作人员等个人在整个发行审核过程中是不起决定作用的,并受到多方面环节的监督。经过多年的制度改进,发行审核中突出每一个环节一个岗位的监督,突出多层级的审核决策,任何一个个人都不能决定一家企业上市。 “现在在发行审核环节设置了很多方便拟上市公司来申报材料等公开环节,不需要通过更多中间环节,直接和发行部见面,保障发行人有机会全面说明自己的情况,不需要通过中间人来搞灰色行为。”前述监管部门人士说。 与此相关,发行体制改革的另一个举措就是不断增强发审工作的透明度,逐步增强市场对企业发行上市的约束机制。“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使广大投资者在企业发行上市、发行定价等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向注册制过渡培育市场基础。” 本报记者还获悉,为优化发行条件及程序,提高融资效率,2010年监管部门将研究修订部分设计发行方面的法规,下一阶段的发行体制改革中,有一项重要工作是优化发行条件及程序,提高融资效率。 本报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2010年监管部门将研究修订一系列涉及发行方面的法规,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 另外,还将优化债券发行监管工作,促进债券市场发展。 完善保荐制 被称为发行制度基础性制度的保荐制将是下一阶段的重点。 据了解,完善保荐制度的核心是“强化保荐责任”。 首先是加强对保荐代表人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此前召开的有保荐机构参加的监管部门内部会议上,曾对其提出过具体要求。 有信息显示,2010年监管部门将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增强现场检查的频率与力度。同时强化监管和处罚,对违规保荐代表人严肃处理,尤其是不做项目只签字的保荐代表人。 此外还要加强保荐机构的内部控制。据来自监管部门的权威消息,《保荐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已经拟定,将很快发布实施。 实际上,监管部门已根据市场要求修订发布了《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等相关配套文件,意在通过对保荐机构及代表人的管理,加大对拟上市及已上市公司的市场化约束。 “保荐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让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都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做到勤勉尽责,提高保荐质量。可以说,保荐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将给证券发行制度的不断完善奠定坚实的基础。”一位保荐机构投行部老总表示。 优化资本市场结构这一看起来比较宏观的课题被列为了发行体制改革的第二项。其核心主要是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加强市场深度和广度,解决制约我国市场发展的层次品种等结构问题。 具体而言,在优化市场结构方面,首先是积极推动境内大型企业和优秀中小企业发行上市;其次是积极推动红筹股公司及其他类型境外公司A股上市;还要研究推动场外市场建设,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挖掘市场潜力,促进直接融资比重显著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