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5833|回复: 13

[模拟出题] 关于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差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1 16: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题:A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B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是15%,A企业占有B企业40%的股权。2009年,B企业净利润1000万,分配100万,问:A企业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是多少?对A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影响是多少?[请提供简单计算过程]



第二题:(A,B企业的情况和股权关系如上),2009年,A企业(未考虑分回的利润)亏损200万,账面上5年之内的亏损是100万。B企业净利润1000万,分配100万,问:A企业2009年应纳所得税是?所得税费用是?(请提供简单计算过程)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0 收起 理由
COSCO + 20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0-7-1 21: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oshistone 于 2010-7-1 21:36 编辑

第一题:
A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0/(1-15%)*40%=470.59万元
A企业应纳所得税:1000/(1-15%)*40%*25%=117.65
B企业已为A企业缴纳所得税:1000/(1-15%)*15%*40%=70.59
因此,A企业为此应缴纳所得税:47.06
A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准则没有对所得税率差异特别说明,是否和税法分开处理?
若是的话,直接按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即1000*40%=400。


上述计算有误,因B企业所得税率是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了10%优惠,A企业的投资收益为400,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为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7-2 00: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第六十条“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四条“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之规定,贵公司从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分回投资股利,如果是满足条件的,即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是免征所得税的。如果是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评分

参与人数 2金币 +20 +10 收起 理由
风花雪月 + 10
COSCO + 2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2 13: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oshistone 于 2010-7-2 14:26 编辑

第二题:
被投资企业已缴的税不会被退回
不考虑分回的利润,当年度亏损200,五年内未弥补亏损100,合计可用税前利润补亏300,
仍剩下100,无需缴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2 14: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帅哥提供的税法相关规定,第一题A企业获得400万投资收益都应该为免税收入
第二题A企业获得400万投资收益弥补完亏损后的金额也应为免税收入阿

糊涂了!

期待正确答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2 14:3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帅哥提供的规定中的取得股息、红利的投资收益是实际分得的,还是按权益法计算出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2 16: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题:

    A企业按税法确认投资收益100万,按会计准则确认投资收益400万,关于所得税费用影响问题,
  由于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对未来预计后的结果:
   可分为假如企业准备长期持有与准备出售两种情况;
    假如企业准备长期持有,则400与100的差异可以分回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等于其计税基础,对所得税费用没有影响
    假如 准备出售 ,根据相关法规,计税基础只能是其成本,而账面价值是成本加损益调整,则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所得税费用300乘0.2 = 60 ,财产转让所得按20%缴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2 16: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题:
        应纳所得税为0 ,但由于免税投资收益要对未弥补亏损抵减,由于本年亏损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200乘0.25等于50 由于投资收益对为弥补亏损递减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100乘0.25 等于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化为25。 对所得税费用影响为25。
   胡乱算的,请指正,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0 收起 理由
COSCO + 2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2: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没见帅哥公布答案啊,更正一下自己的错误第一题出售的话,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300X0。25 =75   
   本题我想主要两个知识点: 一,长期股权投资如果不转让一般不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转让股权,企业归属于投资企业的留存收益不能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记税基础。
   二,投资收益的分得要减少已经产生的应税亏损的以后税前弥补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3: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唤帅哥公布答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6 23:47 , Processed in 0.220719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