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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6490|回复: 12

请教:假外资如何处理及已过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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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4: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qlnet 于 2010-7-8 14:02 编辑

境内自然人A在75号文之前,未经审批到境外投资设立企业B,并由B在境内设立外资企业C,享受外企待遇。A境外投资行为在C所在地无法补充批文,
那么是否一定要恢复C股东的真实身份并且补缴企业所得税?能否提供已过会及未过会类似问题企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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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8 09: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lz你看看最近过会的向日葵,他拆红筹的模式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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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8 10: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抱歉,写错了一个字母。
境内自然人A在75号文之前,未经审批到境外投资设立企业B,并由B在境内设立外资企业C,享受外企待遇。A境外投资B的行为在C所在地无法补办境内自然人境外投资的批文,
那么是否一定要恢复C股东的真实身份并且补缴企业所得税?能否提供已过会及未过会类似问题企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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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8 10: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roy_zw


向日葵有一定参考,谢谢。
假外资与红筹回归还有一定区别,假外资中境内主体非法设立境外主体之后返程投资,多是为了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而不是海外红筹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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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8 20: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制前私募,引进境外股东,并使外资比例在25%以上。同时,自然人A由境外持股调整为境内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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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xu2006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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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9 10: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richardemon


    谢谢,这是个好办法,使假外资变成真外资,只要会上不追究历史上享受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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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0: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 年5 月31 日,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商务资函[2010]175 号《关于浙江
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公司股东香港优创以0 元价格
将持有公司的32,333.32 万股中的20,608.52 万股转让给吴建龙
而香港优创为吴建龙100%持有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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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9 11: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single


    吴建龙取得了香港身份,他作为港资也没有问题,我觉得这与纯粹的境内自然人还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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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3: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ubeking 于 2010-7-9 14:01 编辑

关于补缴所得税问题,可以参考日海通讯。
——即使不是外资企业,根据深圳的相关规定,也可以享受同样待遇,于是让税务局出具不用补缴的证明,并由保荐人、律师发表意见。

具体到你的案例,建议结合企业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看看是否有类似规定,并与税务局积极沟通,争取让他们出具不用补缴的确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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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CO + 20 + 20
lqlnet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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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2 17: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lubeking


    谢谢卢律师,如果不介意想加您QQ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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