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参与投资者的门槛,有媒体认为此门槛过高,与众筹本质特点不相符,请问证监会对此有何评价?
答:以是否采取公开发行方式为划分标准,股权众筹分为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私募(非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和面向普通大众投资者的公募(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发布的《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专门针对私募股权众筹平台的自律管理规则,有利于规范和引导我国私募股权众筹行业健康发展。从境内外的监管实践看,合格投资者制度是私募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对投资者准入和投资者适当性进行要求是私募市场管理的通用理念和惯常做法,既有利于防控市场风险,也有利于促进行业创新发展。目前,我会正在抓紧制定股权众筹融资的相关监管规则,以公开发行方式开展股权众筹融资的相关政策也正在研究中。
问:今天上午,法院对杨剑波起诉证监会一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证监会对此有何评价?
答: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剑波不服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驳回了杨剑波的诉讼请求。
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对证券期货市场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给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造成了损失,证监会严格执法,对相关主体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反映了证监会严惩违法违规,禁止不当交易,维护市场秩序的一贯决心和态度。
证监会将继续依照法律授权,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做好证券和期货市场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继续坚定不移地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类型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对证监会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