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2097|回复: 11

弱问: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关联方吗?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1-1 14: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各位: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关联方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子公司就是关联方;但是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又没说是,到底是不是?需不需要披露为关联方?
发表于 2010-11-1 14: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
(您的帖子长度不符合要求。 当前长度: 4 字节系统限制: 10 到 100000 字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1-1 14: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关联方,但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不需要披露了,相当于自己了,所以不需要披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1-1 16: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关联方。只是在关联交易中披露的程度不同。
分情况,如果是属于控股子公司,即,在合并报表的范围内,股份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不需要披露。但是如果仅是参股公司,则必须在关联交易中进行披露,并解释原因。

评分

参与人数 1 +20 收起 理由
COSCO + 2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 17: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 15: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条的规定,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当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及其关联交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 17: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关联方,但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交易豁免披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6 17: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会计准则36号:

第四条 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
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
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
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
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第二条: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
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当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
及其交易。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3 收起 理由
Malthus00 + 3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6 22: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子公司,肯定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但是如按上市规则里面,在关联方列举里面,的确没有子公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24 11: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zhy0760128 发表于 2013-10-26 22:49
按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子公司,肯定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但是如按上市规则里面,在关联方列举里面,的 ...

我也有此疑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1 15:40 , Processed in 0.221729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