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966|回复: 1

关于历史沿革方面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9 11: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例一:
     项目单位A,其二股东B将所持有A的股权2000万股转让给了B的关联方C,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但C并未实际向B支付股权转让款,且C的注册资本小于2000万元。
请问,该转让行为是否会影响A公司的股权稳定性?另请问其中所涉及的税收问题,如果暂未缴税,上市前进行补缴是否影响公司的上市?
发表于 2010-11-9 15: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若A为有限公司,C为股东以外的人,则先要满足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份的要求;其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若不存在国资需进场交易、审批的情况,则即生效,之后的支付转让款以及办理工商登记为后续事项,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8 02:42 , Processed in 0.309555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