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4824|回复: 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公司招聘项目人员和实习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8 19: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申万宏源证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宏源证券的承销保荐业务。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是国内证券业历史最悠久、经验最丰富的投资银行之一,一贯致力于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财务顾问等综合金融服务,并通过优质、全面、持续的投资银行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长期信任。 现投资银行总部拟招聘项目人员,具体如下:

一、 工作职责:
1、 负责尽职调查、申报材料制作及申报、反馈意见回复、发行等项目执行工作
2、 招聘部门是综合型投行团队,业务涉及IPO、并购、再融资、新三板、固定收益等所有业务。
3、 工作地点以北京为主
二、 基本要求
1、 全日制985/211高校硕士以上学历,具有保代、准保、注册会计师、律师职业或CFA资格的,条件可放宽至本科;
2、 法律、经济、金融、财务、会计相关专业;有理工科和金融财务复合背景者优先考虑;
3、 2年以上投行相关经历,拥有完整的IPO、再融资、并购、新三板操作经验、或TMT等新兴行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岁,保代不超过35岁;
5、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三、 待遇福利
具体待遇面谈,薪酬结构:固定工资+绩效+年终奖。
要求能尽快到岗,不满足条件者请不要投递简历。
简历和邮件请以"姓名+职业方向(会计师、律师、行业分析员)"命名。
投递邮箱:huosile@swhysc.com  swhycathy@163.com 请同时发给两个邮箱。

另招聘部分项目实习生,任职要求为:
1、 2016年7月份和2017年1月份毕业的研究生,对于表现优异者会优先考虑正式录用。
2、 要求理工、统计、金融、经济、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
3、 一周可到岗3天以上,实习期半年以上
4、 工作地点以北京为主。

 楼主| 发表于 2015-7-9 07: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发送简历的,请等候通知,下周会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0 11: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已将简历投递您邮箱,请查收,盼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0 21: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批面试的名单已发送通知邮件,请注意查收,并准时来公司参加。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3 20: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求问是否有第二批面试?具体什么时候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18: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疫苗姐姐 发表于 2015-7-13 20:03
求问是否有第二批面试?具体什么时候呢?

第一批面试已经完成,预计第二批会安排在月底,可以继续投递简历,谢谢关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20 10: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次招聘是北京的业务团队,谢谢关注

补充内容 (2015-7-24 14:36):
1、全职候选人需要2年以上相关的全职工作经验;
2、base在北京,此次招聘没有外地职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24 14: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1、全职候选人需要2年以上相关的全职工作经验;
2、base在北京,此次招聘没有外地职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8-27 12: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批招聘已经结束。
继续补充招聘1-2名项目正式人员,2-3名实习生,欢迎大家继续投递简历,会在近期安排面试。

补充内容 (2015-8-31 11:57):
由于简历较多,还请在邮件中注明专业和应聘岗位,并在发送前检查一下能否打开。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5 19:43 , Processed in 0.559536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