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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失败后三个月或六个月不再筹划重组事宜,现在还有这个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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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4 16: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重组失败后三个月或六个月不再筹划重组事宜,现在还有这个规定吗
发表于 2015-7-24 18: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若在重大资产筹划停牌阶段停牌超过3个月,并在停牌期间终止重组,上市公司将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若在重大资产筹划停牌阶段停牌未超过3个月,并在停牌期间终止重组,上市公司将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参见链接:http://irm.cninfo.com.cn/ircs/in ... ?questionId=371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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