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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公司治理部分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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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6 16: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标准是什么?
2、是否签订了借款合同就可以不认定为关联方资金占用了呢?
发表于 2015-8-26 19: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联方资金占用就是指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通过各种形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主要情形是关联方向公司借款。
即使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也一样认定为占用公司资金,最晚需要在挂牌前归还给公司,最好同时按照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加算利息返还给公司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需出具日后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措施

点评

如果当时,签订了借款期限,而借款期限还未到,也要归还吗。  发表于 2015-8-27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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