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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报告期内不良资产剥离的业绩连续计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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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7 15: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问题再问:某金融企业客户拟剥离不良资产,占净资产比约10%,可收回等额账面资金,是否影响业绩连续计算?这种情况我觉得基本可以给客户意见是不影响,但还是想问一下是否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明确的证监会监管态度?看到论坛里老帖讨论资产剥离问题,也没有个定论,主要说参照以下三种标准:
1.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3号 同一控制下合并
2.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标准
3. 保代培训: 2000年以前,国有企业部分改制上市居多,由于在上市主体与未上市主体之间进行收入、成本、费用的分配随意性较大,无法验证,导致相关会计信息扭曲,投资者了解不到真实的财务状况。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06年以后,除经国务院豁免的企业外,要求公司后持续运行满三年才能上市,不再接受剥离报表。对于报表剥离一律要求三年后申报,国务院豁免除外。

到底有没有权威意见,哪位大侠给指点一下啊。
最佳答案
2015-11-13 21:49:28
此处确无具体规定。适用于对首发上市办法条文的理解。主要是:
1.主业变更。什么是主业?不只是看净资产占比的,而是看剥离出去的资产组合带来的收益有多大、该资产组合本身总额和净额有多大,是否构成主业变更。“多大”是多大,一般按照3号意见来。有个例子是中矿资源以前IPO被否,其经营A B两种业务,A业务申报期内的收入占比依次约6%、10%、25%、30%(大略如此),然后被认为是“两种业务对主营业务收入产生重要影响”、不符合主业唯一(创业板),毙掉。
2.合法合理公允。剥离如果是分立,就很痛苦,很容易分不清而被质疑,一般不建议。普通的剥离,要做到合法合规,价格公允不损坏上市公司利益。还有要合理。同种业务,一个亏、一个不亏,不想着提振和统筹管理、只想着剥离,不合理。剥离总要有说得过去的理由。
总结一下,楼主要思考一下,剥离不良资产申报期内对应的收入占比是多少。是否构成主业变更,主业变更了自动有等待期,不需要《保代培训纪要》或者3号意见来规定。如果收入不成问题,10%的净资产不需要等待期。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5-11-9 16: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搭车同问,尤其是剥离的比重还比较大的时候,是否影响业绩连续计算,是否需要运行一定时间才可以申报,有没有哪位大侠知道判定依据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只是规定了外面的业务装入上市主体,对于上述主体的业务剥离出去倒是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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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21: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为最佳答案   
此处确无具体规定。适用于对首发上市办法条文的理解。主要是:
1.主业变更。什么是主业?不只是看净资产占比的,而是看剥离出去的资产组合带来的收益有多大、该资产组合本身总额和净额有多大,是否构成主业变更。“多大”是多大,一般按照3号意见来。有个例子是中矿资源以前IPO被否,其经营A B两种业务,A业务申报期内的收入占比依次约6%、10%、25%、30%(大略如此),然后被认为是“两种业务对主营业务收入产生重要影响”、不符合主业唯一(创业板),毙掉。
2.合法合理公允。剥离如果是分立,就很痛苦,很容易分不清而被质疑,一般不建议。普通的剥离,要做到合法合规,价格公允不损坏上市公司利益。还有要合理。同种业务,一个亏、一个不亏,不想着提振和统筹管理、只想着剥离,不合理。剥离总要有说得过去的理由。
总结一下,楼主要思考一下,剥离不良资产申报期内对应的收入占比是多少。是否构成主业变更,主业变更了自动有等待期,不需要《保代培训纪要》或者3号意见来规定。如果收入不成问题,10%的净资产不需要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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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5 16: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东西需要自己的判断,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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