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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办法补充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补救措施?(12个月内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构成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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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00: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gemini13 于 2011-2-15 00:45 编辑

一上市公司12个月内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在第一次出售相关资产时,尚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公司将与第一次出售资产相关的员工与交易对方签订了职工安置协议,交易对方已按协议履行,但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在随后的12个月内上市公司又出售了相关资产,构成12个月内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已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需要按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审批,但当初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有什么补救措施?
多谢!
发表于 2011-2-16 21: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是说随后才达到重大资产重组吗?按累计原则,你第二次再开职代会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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