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证券公司的业务核算不是太了解,以下有些看法可能有误,抛砖引玉,大家讨论讨论。
一、历史沿革
1、第34页披露“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原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以截止2004 年6 月30 日光大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232,500 万元作为出资,三家新股东厦门新世基、东莞联景和南京鑫鼎分别以货币资金10,000 万元、1,000 万元和1,000 万元出资,在此基础上,将净资产244,500 万元按1:1 的比例折为股份,设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认为股份公司这种设立模式属于新设,而不是整体变更,如系新设则不满足设立三年的条件; 2、由于从2004 年6 月30 日至股份公司设立日原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亏损7266万元,因此2005年股份公司成立时实际出资未到位,直至2007年光大集团才以现金补足出资; 3、第221页“截止2007 年12 月31 日,公司固定资产余额中有原值8,767 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正在办理产权证;有原值1,644 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正在办理产权过户。”,这些资产系2005年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净资产出资的一部分,目前实际仍存在出资不到位的问题。 二、财务方面
1、对大成基金管理公司持股25%,公司认为无重大影响,因此按成本法核算。但按新准则规定,在被投资企业派了董事,参与相关决策,应认定有重大影响,光大派徐浩明先生(2003年2月起,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任大成基金董事,杨赤忠先生(光大证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基金经理,明显对大成基金决策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是不妥的,估计是为了避免权益法核算造成公司2005年亏损,不满足三年盈利条件而打的擦边球。 2、第227页“2002 年1 月和2002 年6 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裁定,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在建的商务楼作价6,229.48 万元折抵所欠本公司部分债务。该商务楼仍在建设中,根据预计可回收金额,公司计提了6,190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2.46%”。(分两年,2006年按27%比例计提坏账准备,2007年又补提了25%的坏账准备),为何2006年以前不提,而房地产市场在上升过程中反而补提了坏账准备? 3、母公司2005年净利润为5800多万元,公司当年分别计提了2850万元的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是何原因? 1、6月12日签发的招股说明书,却披露“本公司股东嘉峪关宏丰、大众交通、南昌洪城大厦、亿阳集团、上海良能建筑、华夏董氏兄弟商贸、上海兖矿投资、上海宏普实业还另行承诺:如发行人在2008年5月29日之前(不含当日)刊登招股说明书,其各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上市之日起至2010年5月29日锁定。”; 2、第124页“发行人遗失上述两商标的商标登记证,目前正在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补办该等权证“,公司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 3、本次披露的为什么不是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而是招股说明书(修订稿)。
总体而言,光大证券在证券行业还算实力比较强的,而且又有一个好妈妈,在6月的最后一天上会,避免了补充审计半年报(在股市大跌的背景下,半年报的业绩大幅下降是必然的)。2005年原系亏损,经过追溯调整后盈利(仅5000万元的盈利额,存在明显的人为调节),从而满足了连续三年盈利的要求,也获得了管理层的认可(好妈妈很重要,东方证券2005年追溯调整未获认可),综合以上迹象,过会基本上毫无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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