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073|回复: 6

关于外商独资企业进行境内股权投资问题——求助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5-10-21 12: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外商独资企业A(刚设立,自然人股东,台湾籍)增资认购内资企业B(成立5年,自然人股东)

现在的想法是,增资款从境外进入A(资本金),然后进行100%结汇,将结汇金转入B的验资账户,验资后转入B的普通账户。

但现在遇到一个问题,银行那边表示无法这么操作,需要A的工商经营范围有“股权投资”,但这个经营范围工商局是不会给你的。

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根据201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文件,一般性外商投资企业是可以直接使用结汇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的,具体需要如何解决?
最佳答案
36 
发表于 2015-10-21 13: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直接用外资,无法就是不想把增发公司变成外资企业,本身就让人怀疑。

另外,你现在这部分外资使用要符合原商务部门给你的规定用途。
关键就在于再投资这里本身第一层公司外资使用涉嫌违规的。
从监管角度,我认可银行的做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1 14: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NLW 发表于 2015-10-21 13:10
你不直接用外资,无法就是不想把增发公司变成外资企业,本身就让人怀疑。

另外,你现在这部分外资使用要 ...

非常感谢回复!

我把整个框架、原因说一下:

增发公司是准备明年上新三板。这个台湾人是增发公司高管,在公司工作多年且是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现在老板兑现承诺,让他进来做公司股东。所以本质上来说,并没有其他的目的,就是让这位高管得到他应得的回报,而且必须是股权。

现方案是以增发的形式,让这位高管进来。然而就遇到了上面的问题,他作为外国人,要怎么进来这个公司?如果他以自然人身份入股,那增发公司是否就变成外商投资企业了?这样好像以后会有诸多限制和不便,而且也不应该为了一个小股东把公司整体的性质就变更了吧?因此让他在境内注册一个WFOE,让后增资进来,但是现在就遇到了问题。

但根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
(汇发[2015]19号)


四、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除原币划转股权投资款外,允许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在其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按实际投资规模将外汇资本金直接结汇或将结汇待支付账户中的人民币资金划入被投资企业账户。

  上述企业以外的一般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原币划转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按现行境内再投资规定办理。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应由被投资企业先到注册地外汇局(银行)办理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相应结汇待支付账户,再由开展投资的企业按实际投资规模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往被投资企业开立的结汇待支付账户。被投资企业继续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按上述原则办理。"


一般性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 ...可以直接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往被投资企业

但是现在银行就说做不了,他们原本以为可以,但外汇管理局说不可以

现在就不知道这个问题要怎么解决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21 15: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境外搞个壳公司,用FDI进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21 16: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A公司要取得“股权投资”的经营范围,门槛很高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36 
发表于 2015-10-21 22: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这块新规定没研究了,以前是外商投资企业结汇资金不允许直接再投资的。
另外一个规定《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九条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及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在企业经营范围内使用,并符合真实自用原则。
和你上面列的规定:“三、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的使用应在企业经营范围内遵循真实、自用原则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一)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

个人认为这块已经是明确了的,即外商投资企业无论资本金无论是否结汇都应在经营范围内使用。
上面规定的立法逻辑应是在满足上述经营范围内合规使用前提下,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否则,《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和上面规定第三条就被违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23 11: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已经说的比较清楚了。采取其他变通方式吧,比如通过基金什么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4 13:05 , Processed in 0.278048 second(s), 3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