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3581|回复: 15

求发行人存在海外子公司的过会案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4 09: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助:有家公司准备两年后申请IPO,最近拟在德国设立一家合资公司,面对欧洲市场进行生产和销售,各位印象中有类似的过会企业吗?海外子公司的尽职调查需要做到什么程度?
发表于 2011-5-4 16: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理邦仪器不就是嘛:)
还要更多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4 11: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鹏博士在美国去年就设立了海外全资子公司。蓝鼎控股在韩国设立合资公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4 16: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例子很多,核查标准与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相同,只是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由境内律师发表法律意见,而境外的子公司由境外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同时,证监会关注境外子公司的设立及后续增资是否经过适当审批,提醒境内律师核查相关境外投资文件。

另外,券商会安排去境外子公司所在地实地拜访、访谈高管以及客户、供应商、银行等。因此,如果存在境外子公司,在中介费用上可能有所增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5 17: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anne6248 发表于 2015-7-14 16:23
这样的例子很多,核查标准与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相同,只是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由境内律师发表法律意 ...

请问拟新三板上市公司收购关联方BVI公司控股权,会有法律障碍吗?是否有相关案例呢?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0 13: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组合吧 发表于 2015-7-15 17:59
请问拟新三板上市公司收购关联方BVI公司控股权,会有法律障碍吗?是否有相关案例呢?谢谢

首先需要说明,我认为,新三板上市与其他板上市的审核标准,除了财务指标、历史沿革稍微宽松外,其他基本上保持一致。我个人没有做过新三板上市,现在以其他板的上市经验来谈,供参考。

针对这个问题,我认为,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取决于几个方面:
(1)拟上市公司是否必须收购这个BVI公司。一般来说,BVI公司只是空壳公司,是为了境外上市或者融资的目的设立的,没有实际业务经营。直接注销可能比较收购而言是更好的选择。
(2)如果必须收购,那么需要考虑:(A)收购主体。如果直接以拟上市公司作为收购主体,那么属于拟上市公司的境外投资,需要走境外投资的审批流程;如果以拟上市公司现有的境外子公司来收购,则只需要备案,流程上比较简便。当然,这是建立在拟上市公司已有境外子公司的基础上。(B)收购价格。由于BVI公司系关联方,属于关联交易,定价上应公允,需要资产评估。

评分

参与人数 2金币 +9 先锋币 +4 收起 理由
lilv001 + 6 + 2
组合吧 + 3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0 17: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anne6248 发表于 2015-7-20 13:44
首先需要说明,我认为,新三板上市与其他板上市的审核标准,除了财务指标、历史沿革稍微宽松外,其他基本 ...

非常感谢您详细的指点。
我们公司旗下子公司现计划新三板,这个拟上市主体没有子公司。但业务比较单一,所以想收购公司bvi子公司,因为该bvi公司有海外项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1 14: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组合吧 发表于 2015-7-20 17:28
非常感谢您详细的指点。
我们公司旗下子公司现计划新三板,这个拟上市主体没有子公司。但业务比较单一, ...

那么,就按照收购的办法来走吧。收购完成后,这家BVI公司成为拟上市新三板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子公司,还需要BVI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09: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anne6248 发表于 2015-7-21 14:20
那么,就按照收购的办法来走吧。收购完成后,这家BVI公司成为拟上市新三板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子公司, ...

不收购,托管是否可行?我的目的就是现有的国内子公司业务单一,而且规模较小,希望海外项目能增加上市的成功率。甚至希望藉此在挂牌的同时进行配套融资,成为真正的上市。而不仅仅是挂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11: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组合吧 发表于 2015-7-22 09:01
不收购,托管是否可行?我的目的就是现有的国内子公司业务单一,而且规模较小,希望海外项目能增加上市的 ...

首先,新三板挂牌时,不存在配套融资的概念。你说的配套融资,大概是指定向增发,相当于Pre-IPO的PE投资。那么,就按照一般PE投资的路子来走。

其次,只要符合新三板挂牌条件,就能挂牌,与是否拥有海外项目的关系并不大。这个海外项目影响的是定价,而定价是发行人、主办券商,做市商(如有)协商的结果。建议你与其他团队专门讨论这件事。另外,如果引进PE投资人,也要就此征求PE投资人的意见。

再次,托管可行,但是达到的效果是否能与收购一样,要看律师和会计师的意见。本人认为,托管适用于一些无法直接持股的行业,比如公立医院;一般行业,托管的必要性不知如何论证。而且,即使托管获得律师和会计师的认同,海外项目的对方是否同意托管操作,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先锋币 +3 收起 理由
组合吧 + 5 + 3 非常感谢大侠非常详细的指点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3 21:18 , Processed in 0.259846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