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irockman 于 2011-5-9 00:30 编辑
江苏远洋东泽电缆主营船/舰用特种电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04,958万元,净利润7,461万元,发行后总股本16,680万股,公司公开发行4,170万股,资金主要用于海洋工程用、舰船用及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生产基地建设,电线电缆研发中心项目。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上会,未通过发审委审核。
何氏家族:何永胜,其妻倪厚芹,其子何卫东。招股说明书完全演绎了何氏家族踢出原始股东的全过程。祥细参考《招股说明书》PAGE 1-1-62
公司在股权变革中出现著多问题:
- 1. 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远洋在1996年由集体企业变更为股份合作制公司,评估价150万元远低于公司注册资本252万元,也低于其账面净资产172万元。
- 2. 扬州远洋在2002年至2005年之间在股份转上方面出现纠纷。《招股说明书》显示:
2002年1月26日,王玉福、姜巨田(改制后的原始股东)将所持25%,15%股份全部转让给了何永胜,未说明转让价格。 2005年何永胜家族又分别以270万元,162万元将股份转让给王玉福25%,姜巨田15%(5.75%来自何永胜,9.25%来自何永胜妻子倪厚芹)。 2006年5月15日,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05年何永胜之妻倪厚芹转让给姜巨田的9.25%股份无效,此时姜巨田只剩下5.75%股权。 2006年5月23日,王玉福以208万元(低于2005年270万元的购买价格)将股份转让给何永胜家族。姜巨田以50万元(与之前的162万元有很大出入)将剩余5.75%股分转让给何永胜家族。 至此,复杂的股份转让问题划上句号,之后何永胜将股权转让其子何卫东(现董事长)。但中的诸多纠纷,包括错综复杂的股权转让关系和巨大差额的转让价格,不得不让人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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