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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606|回复: 6

请教关于实际控制人的问题以及同业竞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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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17: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遇到一个公司在做改制方案遇到一些问题,请各位大牛赐教
背景:公司43%的股权是有代表国有资产的公司持有,45%的股份是由包括管理团队在内的20几名自然人持有,其中董事长持股17%。
问题一:这个公司可以据此认定管理团队为实际控制人么?还是没有实际控制人?有相关的例子么?
问题二:另管理团队中的股东还持有下属2家控股及1家参股公司的股权,下属三家公司为与母公司经营同类业务,构成同业竞争么?
问题三:如果拟以换股的方式将下属公司的自然人股份收过来,会需要再继续经营一段时间才可以报材料么?
问题四:有相关的股改实例说明在上市过程中在持有子公司股权的自然人股东换股对价方面一般是如何处理的么,现在自然人股东对持有的孙、子公司的要价特别高;
问题五:换股中,自然人股东所涉及的个税是如何处理的?有免税或缓交的政策么?
谢谢了
发表于 2011-6-8 11: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1,2,3实际是一个问题,即管理层是不是实际控制人的问题。
我理解这个答案可以两可,看保荐人怎么解释了,只要能圆。
问题4,换股对价还是本着友好协商,基于评估结果来确定吧。呵呵,毕竟上市财富效应太有人了。
问题5,据已公布的资料,不能缓交。去和当地的税务局协商协商,看怎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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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8 15: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挥泪感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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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8 15: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没在论坛上发帖了,今天老板不在,时间比较空,那就回答一下这位哥们的问题吧,也请大家指正。
仅仅依据你给的背景材料还不足以判断管理团队是否可以认定为实际控制人。但是个人认为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你要先证明管理团队的20几名自然人是一致行动的,即其所有表决权都是一致的。要证明这一点,要么能够提供所有管理团队成员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要么证明管理团队所有成员将其表决权授权给一人行使,或者证明自公司成立以来,所有管理团队成员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中都是一致的(华东数控、九阳股份可供参考)。只有证明管理团队成员是一个整体,才有你所问的其是否能够成为实际控制人,否则则无任何悬念的为国有公司。
其次,在证明管理团队一体的基础上。实际控制人最基本的要求是要确保能够对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施加重大影响,要么是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要么是有权派驻半数以上董事。但是根据你所给的资料,无论是国有方还是管理团队方都无法控制股东会及董事会。此时就有必要考虑其余12%的小股东的情况,小股东是否与国有公司或管理团队有一致行动协议以导致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
再次,如果所有小股东均各自为政。考虑到管理团队的一体性,以及董事长也是管理团队一员,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应该都是管理团队在运作。管理团队具有事实上的能力左右公司的运转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那么可认定管理团队为实际控制人。
建议管理团队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最好能取得国有公司的承诺:即其承诺其对公司无实际控制的能力及意图,事实上均是由管理团队运作,以后也不会试图取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等。
经过上述的运作,还是有可能获得会里的认可。否则,在国有公司43%的持股比例的情况下,还是很难办的。

点评

  发表于 2012-6-7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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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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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8 16: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目前情况,没有任何一方单独持股超过51%,该公司没有实际控制人。国有公司、管理层团队单独都无法控制公司。可以通过协议安排界定成共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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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8 16: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公司其实并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干嘛非要搞一个实际控制人出来。。。。。。楼主情况,个人认为其实是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的,但若非要搞一个出来,也很容易,签订协议,对以前的董事会,公司重大经营投资情况作出说明,说明其受该一致行动人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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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9 22: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采取各种方式,认定那些高管们是一致行动人,也未见得他们就是实际控制人了,45%和43%太接近了。至少还得考虑剩下的12%是谁的,以及双方在董事会的席位。

另外,无论高管们是不是实际控制人,他们在子孙公司的持股也得清理呗,不然就辞职,全班辞职一样等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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