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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出售参股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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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7: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出售参股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吗,如果参股的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者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超过了上市公司相应数据50%的话?
      此问题延伸三个问题?
     1、重大资产重组的范围是不是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因为参股不在,所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范的主体是不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收购与出售等行为不在其中?
     3、如果2所说的成立,出售参股公司(若超标)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可以在2成立的基础上分二步走进行规避:第一步:参股公司自行进行资产出售,使其指标经计算后达不到标准,第二步上市公司再处置参股公司股权。
      疑惑中,急切恢复!谢谢!
发表于 2011-6-25 20: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股公司如果没有并表,就没有计算50%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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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23: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长期股权投资既然是资产的一部,也在重组办法的规定的范围内吧!
既然是参股公司一般不会超标吧!这样的上市公司有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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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5: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股公司的收入、资产等应考虑归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吧,不然的,你只要持有中石油、中石化5%的股份,那么出售都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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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7 00: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算。核算主体应该是参股公司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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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7 12: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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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7: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1、重大资产重组的范围是不是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因为参股不在,所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个人以为:范围为合并报表范围。虽参股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但只要上市公司出售资产(这里就是参股公司的股权)的指标(这里要乘持股比例)超合并报表指标的50%就是重大资产重组。
     而不是因为参股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就不考虑。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范的主体是不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收购与出售等行为不在其中?
         同理,重大资产重组主体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公司,该主体出售参股公司的行为(只要指标满足条件)就在其中。而其参股公司本的收购出售不包括其中。
     所以同意楼主对此的说法,对于3问也在疑惑,还请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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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4 00: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DukeHou 发表于 2011-7-7 12:44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 ...

不错,还是要看法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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