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如下: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第二十七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 (一)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的总额和购买资产的总额占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均达到70%以上; (二)上市公司出售全部经营性资产,同时购买其他资产; (三)中国证监会在审核中认为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其他情形。” 我的问题: 1、如果购买出售的总资产占上市公司总资产60%,那什么意思呢?算作重大资产重组,不用提交重组委审核? 2、上海梅林发布的非公开预案中,拟收购资产评估值约13亿元,上海梅林净资产仅为8.5亿,为什么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