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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出资过高,不减资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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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16: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了几家会所都说要先减资,然后用现金置换该专利技术,然后再增资。可我觉得不用啊,公司法对非货币出资又没限制,再说了一般高新技术企业本身对专利技术依赖性又很强,做个风险提示就行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 17:2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职务成果或者职务发明已经评估、验资并过户至公司,此种情况下,一般的做法是通过减资程序规范,财务上将已经减掉的无形资产做专项处理,并将通过减资置换出来的无形资产无偿赠送给公司使用,但是此种情况下,该等无形资产研发费用不能计提。
  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有些地方工商登记部门允许企业通过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处理无形资产出资不规范问题。但是大部分工商登记部门因为法律上没有相关规定的原因,拒绝公司通过现金置换无形资产出资的方案,但是减资是公司法允许的方案,工商登记部门容易接受,但是不能进行专项减资,即专项减掉无形资产,但是会计师可以在减资的验资报告进行专项说明公司本次减资的标的是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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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0: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专利技术权属清晰,没问题。做好解释工作,比如为什么高,这种技术有什么意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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