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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权与实际控制权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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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9 14: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上市公司拟收购某高新技术公司51%股权,以求合并财务报表,但做为高新技术公司的原经营者希望公司的经营继续由其来控制,有什么好的办法来平衡二者.满足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控股企业\信息披露\保证高新技术按照上市规则要求进行运营的需要,同时又能保证高新技术的经营由原来的经营团队继续经营,高新技术公司对于资金的需要.请各位大虾赐教.
发表于 2008-8-19 14: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可以签订一个托管协议呢?请大牛门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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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9 14: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可以双方签署一个补充协议,约定一些重要事项经营团队拥有绝对否决权。同时对利润分配事项作一些约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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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9 15: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并会计报表和经营由谁控制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50%以上的控股即可达到合并报表;而高技术公司可以由原团队进行控制;国外很多成功的并购案例都证明是可行的。随着中国公司成长历程,公司治理方面将日趋灵活。
实际操作就是通过协议的形式,一方面约定须合并会计报表,服从形式上的领导;一方面约定原经营者对经营权的持续保障,即高新公司的董事会层面乃至经理层,仍由原经营者或其代理人占绝对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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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9 15: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章程进行下约定,能控制董事会就可以了。不是特别重大的事项放权给董事会,相关内容都写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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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9 17: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表决权委托  公司章程对经营方式进行相应规定 大股东承诺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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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9 17: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大家提到的思路在实际中是否可性,证监会审核时是否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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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9 21: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观点:

从理论上来说,根据中国的会计准则.这2者间是不可调和的.
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控制为基础的.  就是,一定要能控制其财务和经营上的决策.
如果原经营者继续控制公司的经营,就意味着上市公司对企业并没有控制权,不可以合并报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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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0 08: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会计角度看,两者无法调和的观点。

现在的合并报表要求的实质上的控制,即便股权不超过51%,但是实质上控制,即可编制合并报表,反之,即便超过50%,无实质控制,也不能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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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0 08: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会计角度看,两者无发调和的观点。

现在的合并报表要求的实质上的控制,即便股权不超过51%,但是实质上控制,即可编制合并报表,反之,即便超过50%,无实质控制,也不能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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