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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重组,有现金选择权的相关规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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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8 10: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是有没有什么规定,要求上市公司的重组达到某一情况的时候,必须设定现金选择权?
请各位帮忙,谢了!
发表于 2008-8-28 12: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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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8 12: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深交所好象有个现金选择权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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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8 13: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份购买资产,实现重组方借壳上市的目的的,也适用《收购办法》的这个27条和36条的规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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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8 20: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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