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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发审委审核的时间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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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9 09: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不是3个月?
有没有这方面的法规?谢谢。
发表于 2008-8-29 10: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这个方面的规定,只是规定了在收到申请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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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9 14: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交材料后,三个与内审理完成;有规定的.只是,要求补充材料,就提出意见组织反馈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内的.

所以,实际上三个月法定审理时间(包括初审和发审会审核)是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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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 08: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3个月?发审委办法、工作细则和指导意见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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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6 18: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次发行并上市没有明确审核期限(找了好几本书都没看到),3个月的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说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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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7 15: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证券法》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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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7 15: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证券法》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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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7 22: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在上会前,提前一至两个星期通知企业与保荐人上报上会材料。从材料的份数上来看,是送各位发审委委员的。当然,部务会意见也是要提交发审委的。这样理解,差不多算是一两个星期吧。至于有什么规定,还真不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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