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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出题] 判断:近36个月内公司曾受到证监会处罚上市公司不得发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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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23: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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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5 收起 理由
COSCO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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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4 00: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确,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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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4 09: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错.要看是公开发行还是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的条件较宽松,没有过36个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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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4 11: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公开发行的36个月收到证监会处罚也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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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4 11: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错,应该是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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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4 17: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错误,如果表述为“不可公开发行新股”才是对的。非公开发行新股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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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4 17: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题错误,
非公开发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受到证监会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公开发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受到证监会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对公司的处罚,只有公开发行新股有要求,最近12个月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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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4 19: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7楼观点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里不得公开、非公开发行的规定里都找不到公司受处罚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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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5 09: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融资办法第九条  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行为:
(一)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二)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不是对公司违法法律行为的限制吗。所以说公开发行也是有36个月的限制的,但是非公开发行没有对公司相关受到证监会处罚和交易所谴责的规定。这主要考虑了重组公司的一些特殊情况,条件适当放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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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5 13: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9楼的解答,似乎明白了,关键要看违法行为是否重大。

另外,条文里一方面从正面说,一方面从反面说。正面说法比较有弹性,反面说法不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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