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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404|回复: 4

如此操作可否满足上市前持续经营3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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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6 12: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人实际控制3家公司,a公司生产基础配件,b公司组装,c公司销售,没有成立控股公司,各自运作都超过3年。现以c公司吸收合并a、b公司,把完整的产供销体系装进来,吸收合并后c公司以净资产整体折股成立股份公司,那么持续经营时间能否算作超过3年,是否符合上市前持续经营3年的要求?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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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6 15: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参照这个看看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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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6 16: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2楼回答,基本可以

注意细节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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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6 18: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以C公司为主体合并,以A 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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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6 23: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c是管理总部

考虑以后人才战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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