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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家一个股权支付案例,希望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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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1:3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OSCO 于 2011-8-10 08:41 编辑

现一个公司,高管给成本价是1.5元每股,共900万股,PE是5.83元每股,现在是如何确定高管的公充价值,如果按PE的价格900万*5.83=5247万元,明显影响公司业绩,现问:
1、高管的公充价值如何确定,才能不影响公司业绩,以能说服发审委理由?
2、如果高管的公充价值定为3元每股,那么3*900万=2700万元,如何说出理由让发审委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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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1: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管激励和PE入股  中间间隔起来,时间越长越好,现在会里有时候要求按照股份支付处理,有时候又不要求, 天朝特色,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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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7 11: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注明,高管比PE先进三天,希望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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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2: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传闻:监管层已初步明确,员工与战略投资者对拟上市企业的投资,若处于同一次决议的同一次增资或股权转让,但价格却存在差异的,应视为股权激励行为,适用“股份支付“会计处理,差额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摊薄当期利润;证监会建议拟上市企业员工持股和引入战略投资者间隔一段时间;并建议先员工持股,再引入战略投资者,并且价格逐渐提高为宜;在监管层尚未出明确规定之前,创业板拟IPO企业必须按照“股份支付”方式来操作,中小板和主板灵活操作。
6月13日过会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7月24日,瑞和有限(瑞和装饰前身)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大股东瑞展实业将所持有的瑞和有限20%股权以2400万元转让给邓本军等47位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将所持有10%股权以2000万元转让给嘉裕房地产。由于实施上述股权激励增加管理费用1600万元,导致2009年管理费用大幅高于2008年及2010年水平。根据上述数字,1600万的股权激励费用计算方法应为:2000/10%×20%-2400=1600。
由于在同一时点上转让给员工与外部法人的价格不一致,以转让给外部法人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将公允价值和高管入股价格的差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上述案例时间间隔太短了,就3天,而且差3天价格差了接近3倍,不好解释,而且对利润影响太大。是否考虑用净资产或者净资产加一定的溢价?也可以参考下PE的5.83的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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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2: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主板未上报项目,若有股权激励,无论增资还是转让,一律按股份支付处理。同期有PE入股,则以PE入股价为公允价值;如果没有则可能需要专门机构提供报告确认公允价值,相关成本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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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3: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eitaozhong 于 2011-8-7 13:47 编辑

回复 向门内看的小兵 的帖子

瑞和装饰的例子还是没想明白,股权激励是发生在改制之前,按道理有限公司是允许同股不同价的吧?还是怕这出问题,才谨慎的作出股权支付的会计处理?传闻的 中小板可以“灵活操作”,是不是可以理解 视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股权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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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6: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天 时间太短。你们操作台仓促了。我们做的项目正在等呢,要是证监会出意见按意见,要是没有意见我们就间隔半年引入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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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20: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cq88488 的帖子

影响4.83元,按照股份支付处理吧,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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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10: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8楼说的没错,目前别无他法,一切解释都显得有些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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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5: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陈述合情合理还是有可能过会的,在引入PE之前,高管和创业者团队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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