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764|回复: 1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4 21: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市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年初至报告期末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
(二)对全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
(三)对全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占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本次所计提减值准备后净利润(即净利润与本次所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之和)绝对值的比例在100%以上。

        请指导第三点是怎么个意思,看不懂啊
发表于 2011-9-5 10: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 分母=净利润+资产减值准备 吧

评分

参与人数 1 +12 收起 理由
王军 + 1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0-4 23:21 , Processed in 0.223419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