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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7906|回复: 6

[已解决]现金流量表中营业收入与销项税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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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8 20: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大侠,目前收到股转反馈,因为当时核定财务报告时,部分数据没有关注到,现在有点无法回复股转中心的反馈意见了。
       问题是“请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会计相关科目的匹配性”,一般情况下,会分明细列出收入、销项税和应收预收账款来说明,且销项税金额大于销售收入乘以0.17,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这种情形的,请问我们现在有什么办法来回复或怎么个解释的思路。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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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5 23:59:31
只要报表编的正确,这些数据,企业会计就能拉出来并且解释清楚
现在增值税比较复杂了,比如视同销售也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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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6-18 21: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税法,部分行业增值税缴纳时点是,收到预收款的时候。这样就会存在销售收入与销项税钩稽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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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7 13: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税法和会计不同步的,尤其是增值税。
同楼上所说,顺便看看增值税是否涉及固定资产销售啊之类的偶然大金额。
这个你可以请教一个合作的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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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15: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增值税的计税范围还包括价外费用,比如包装物的押金超过一定期限就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是在会计上就不可以确认收入,另外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纳税义务发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另外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也规定先开具的发票,发票开具时纳税义务发生,部分客户要求预收时就要开票,但是你应该列出明细、合同编号,注明哪些合同有此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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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15: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你详细阅读营业税改增值税办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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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5 23: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为最佳答案   
只要报表编的正确,这些数据,企业会计就能拉出来并且解释清楚
现在增值税比较复杂了,比如视同销售也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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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5 16: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初应收余额+收入*1.17-回款(即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期末应收余额。反馈是想让你去轧算一下这个公式,基本上查查明细账,不会有什么差异的,如果有很大的差异,应该可能受到应收票据的影响(不是现金)。
楼上有人说查固定资产销售,这是不对的,固定资产销售受到的现金不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不明白你纠结的是这个公式不平,还是收入和增值税二者不匹配的问题,因为这是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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