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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司法考试公司法、证券法题目(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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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09: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司法考试的题目比较简单,就直接贴答案了。如果各位对于题目有任何疑问的,欢迎讨论:)

29.甲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下列哪一项费用应当由发起人承担?
  A.发起人蒋某因公司设立事务而发生的宴请费用
  B.发起人李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产生的验资费用
  C.发起人钟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
  D.发起人缪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筹备组为此向房主支付的5万元赔偿金
答案:D
  30.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关于担保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公司经理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
  B.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
  C.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
  D.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
答案:D
  31.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32.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云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
答案:B
73.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答案:BC
  74.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股东仍然是周某
  B.在出资证明书移交给钱某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C.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D.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
答案:CD
  75.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答案:BD
  76.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A.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
  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06年被宣告破产
  C.徐某,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
  D.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06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
答案:CD
  77.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二分之一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答案:ACD
  78.甲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合资企业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成立
  B.合资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合资企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规定设股东会作为其权力机构
  D.合资企业合同只能约定按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答案:ABC
发表于 2008-10-21 11: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joey123 的帖子

75 觉得答案是d, b有不妥之处。股东为何不能直接诉讼?
76 acd .b张某如负有个人责任,也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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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10-22 17: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78题答案依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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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2 19: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73题目的C选项正确吗?请高手指点下。谢谢

73题目的C选项正确吗?请高手指点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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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2 23: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73题,C正确吗?D怎么不正确呢?请指点!

75题,是应该基于: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如果算正确,就因为参照第153条,但如果参照第152条,应该就不正确了吧?但如果参照第153条,那D又不正确了,因为损害股东利益,应该是赔偿给股东了。

77题,A对,B错!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只要出席就行了,5人参加,4人同意,应该有效!

[ 本帖最后由 一个人 于 2008-10-23 00: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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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09: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73出自《物权法》和《破产法》,保证人在债权人不申报债权时,为保护保证人利益,可以就在所保证的债权范围内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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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0 14: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paipaipai 的帖子

第75题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是有前后的顺序的,这是一个程序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股东必须要先经过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起诉,如果董或监事会拒绝/不作为,股东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第76条,选项b的张某,他是股东阿,股东投资失败之后,还是可以干别的事情的,包括但不限于董监事……@_@请认真审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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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0 14: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yjl0130 的帖子

第78题
本题的答案全部来自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没有任何变化,照抄法条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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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0 14: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3题详解:

本题是法条题。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错。
依据: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请注意,是“该特定财产”才有优先受偿权。并不是在整个破产财产清偿的范围内有优先受偿权。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对。
依据:
破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
对。
依据:破产法第五十一第二款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错。
AB作为共同保证人,乙银行可以就余下的债权向AB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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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18: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78题为什么是这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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