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PE业务破题:盈利模式大起底 风控亟待加强 发布时间: 2011-9-29
来源: 时代周报
作者: 李意安
银行们的PE梦做了有些年头了。 早在2006年底,中国银行所属的中银国际投资成立了渤海产业基金,并成为相对第一大股东;隶属于建设银行的建银国际更是在国内PE市场大展拳脚,2010年以IPO退出7家成为当年最佳PE机构;目前,建银国际启动了对8个战略新兴行业和12个传统重点行业近500家中国概念海外上市公司的跟踪和服务。此外,具有商业银行背景的工银国际、交银国际、农银国际以及招银国际等纷纷在国内投身PE领域。 事实证明,通过种种迂回途径,梦想也可以照进现实。据悉,目前中、农、工、建、交、招行、浦发、民生、中信等多家银行都开始尝试通过不同途径涉足PE领域。但囿于法律法规限制,PE投资只能曲线推进。 借PE染指风险投资 进军PE,利益驱动当然是首要因素,资源的对接是双方达成合作的首要基础。 表面看来,PE对商业银行的贡献无外乎是存款客户。PE项目的筹资额动辄上亿,投资期限至少5年,银根紧缩的现状下,资金吃紧的各家银行对存款考核颇为看重,在此期间银行在这个阶段将获得不菲的存款。 业内人士称,若从更深层次来剖析,面对信贷紧缩的宏观大背景,银行以息差为主的盈利模式显然难以为继,转型成为摆在各家银行面前的首要议题。同时,有数据显示,2011年前8个月主板新股的发行市盈率平均为40.71倍,中小板平均市盈率为45.65倍,创业板为53.71倍,创富效应显著,面对如此难挡的诱惑,手握众多金融资源的银行,寄望跻身PE领域分一杯羹也是人之常情。 据有关银行人士介绍,作为各家银行积极推进且看重的PE业务,在其诞生之初,就被赋予了为银行贡献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重任。展开同PE的合作已经成为银行转型之路的一部分。 对PE来说,银行稳健投资的外在形象和大而不倒的信用支撑间接为其提供了一个信用形象上的加分,而除了这些,银行所掌握的海量信息、多种渠道和优势客户资源更是值得觊觎。 事实上,随着PE规模的扩大,只靠自己募资,渠道有限。而银行的私人银行客户的潜力远远没有被释放出来。只是牛刀小试,银行表现出来的募资效率已经令人叹服。 有媒体称,招行私人银行部曾在短短两个月内帮助普凯投资完成了12亿元资金的募集。2010年下半年至今,工商银行也已完成了20多亿元PE基金的募集。 “银行对其高端客户资源进行深挖的话,为PE募资绝对不成问题。”中信证券一位银行业分析师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私人财富不断增长,创业板创富效应显现,这两年掀起全民PE的风潮。银行又是诸多金融机构中公信力最好的,而GP(普通合伙人)通过各大银行的私人银行部与财力雄厚的LP接触的意愿本身也很强烈。 而银行从事的PE投资,一直游走于政策边缘。江苏省银监局办公室副处长喻桂华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银行不可以染指股权投资这个事情,这是死规定,没有相关牌照,任何途径都不可以。”但当记者提出银行现行的投资模式时,喻桂华的回应十分微妙:“如果自己的资金不进去,就没有什么问题。” 一家系统性重要银行的某分行行长则告诉记者,“囿于银行无法直接出资进行股权投资,更多的时候,银行扮演的是一种类似咨询顾问的角色。” 盈利模式五花八门 商业银行参与PE,可大致分为“曲线直投”及“间接参与”两种方式。 曲线直投,指的是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下属直接投资机构,再由该下属机构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投资于国内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一种方式。目前采取这种方式参与股权投资的主要是中银、建行、工行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一般来说,曲线直投成本较高。 间接参与是相对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而言,股份制商业银行以间接方式—搭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方式抢滩PE领域,对金融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将供需双方完美对接,为其提供投融资相关的“一条龙”金融专业服务,拓展中间业务。 “一条龙”中,除了帮助PE基金募资以外,还可以将其认为不错的贷款项目提供给PE进行投资,获取不菲的中介收入,或者为PE投资过的项目进行贷款,让二者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具体来看,其中也有多种方式。一是期权贷款,亦即选择权贷款,虽然《商业银行法》的红线不可逾越,但是通过这种变通方式可以获得股权溢价。据前述行长介绍,该贷款方式的具体操作手法为,由银行牵头与PE合作,为贷款企业提供服务。在贷款协议签订时,约定可把贷款作价转换成相应比例股权期权,由于银行无法持有期权,于是由PE持有,待PE成功退出之后,银行按此前约定比例向PE收取溢价分成。“这是眼下比较通行的方法。”目前中行、工行、建行、交行等国有控股银行都已经开始尝试。 “溢价分成没有统一标准,由银行和PE基金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协商而定。完全取决于银行的谈判能力,如果银行议价能力强的话,甚至可以得到项目投资收益20%的提成。”该行长告诉记者。 另一种方式是有限合伙,银行通过信托渠道发行私募股权信托计划,曲线进军直接融资。“这是另外一条路了,合作模式多样得多。”该行长介绍,可以通过向客户发行信托或理财产品来为PE募集资金,通过商业银行个金部门发行产品来实现PE项目投资,已经成为比较通行的做法,有时也会向LP收取基金认购费,在0.5%-1.5%之间;也可直接为PE介绍高端客户资源作为他们的LP。如果他们合作愉快,可以期望以后和银行达成长期的合作关系;甚至也可以包含通过一定办法来设立基金,曲线担当GP的LP,铺张开来是一个很大的课题。 简言之,这种路径可能是—银行先找一家创投公司,联合信托公司募集信托资金,然后成立有限合伙公司,将来以有限合伙人公司身份入股所投资的企业,从而避免使用信托公司的名义。这样,私募股权投资可以规避上市审核监管。 据了解,前端费用收取多少、后端是否有提成与银行自身的情况以及PE情况有关。一般大型的银行更可能收取高的费用,而规模小、资质一般的PE更可能愿意支付这些费用。招商银行曾向媒体介绍,管理费收取一般不会超过1%,通常在0.5%-1%之间;而收益分成的比例也不会超过20%。“但目前还没有到项目成熟期,没有走到项目退出这一步,所以很多结论还不好下。”该行长表示。 风控环节亟待加强 “客户最好对PE有一定的认识了解,或者有3-5年证券市场的投资经历,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要比较强。”业内人士表示,只有激进型的客户才会被推荐PE产品。只有他们能够承受高风险产品的不确定性。 招商银行建议,只有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具备一定的实业投资经验以及二级市场投资经验,且第三方存款市值不低于500万元的客户才适合参与PE投资。而工商银行对投资PE的私人银行客户也有四个标准:首先要明确知道这是在做一种股权投资,第二要认可基金的管理理念和能力,第三要认可投资的领域,第四有相应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意愿。 业内人士表示,在投资时,投资人和PE直接签署合伙或者入伙协议。但银行会就合同本身的相关条款,包括业务、要素帮助客户把关。 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有关人士介绍,该行会向客户提供PE分析报告,以历史投资业绩作为参考,不承诺回报,也不提供回报预期。但会说明在各种情形假设下,可能产生的回报。 但仍有诸多风险因素显现出来,如此前招行选择合作的凯鹏华盈,因高管频繁离职险些触发“关键人条款”让合作难以为继。而光大的“贷款+PE”模式,因项目标的公司未能及时完成上市计划,也引发了外界对银行涉足PE领域的质疑。 因此,银行在帮PE募集资金时还时常担当着筛选GP(普通合伙人)、举办投资人大会、LP教育等多重角色,在选择GP时的风险控制极为关键。 根据统计,目前在中国大陆地区PE、VC数量已经超过2500家,其中活跃的超过1400家。而能得到银行青睐的,说百里挑一或许并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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