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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和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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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21: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基本农田和耕地有何区别,如何界定,有相关法律具体规定吗?
发表于 2011-10-12 21: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是从战略高度出发,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的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
耕地是指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它是人类所需食物的主要源泉,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其中,其他农用地又分为畜禽饲养地(以经营性养殖为目的的畜禽舍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设施农业用地(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坑塘水面(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以下的面积—不含养殖水面),养殖水面(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专门用于水产养殖的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由耕地改为养殖水面但可复耕的土地称为可调整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农民、农民集体或其他农业企业等自建或联建的农田排灌沟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田坎(耕地中南方宽≥1.0米,北方宽≥2.0米的梯田田坎),晒谷场用地等三级地类。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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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nju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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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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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3 11: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想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核查,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一般路边会有固定标识,标注“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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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3 12: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农田是特殊的耕地,登记在管理部门账簿上,原则上是不能用做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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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3 14: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下,基本农田、耕地35公顷以上、其他70公顷以上的实际操作中是国土资源局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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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3 18: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haronseeyou 的帖子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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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0: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错的,国务院的下属部委——国土资源部。可能是没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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