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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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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21: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被聘任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此项规定有无期限要求?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11-10-31 12: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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