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uffycaptain 于 2011-11-3 13:08 编辑
每天读点招股书之
紫光华宇(300271)—竟然曾是上市公司紫光股份(000938)的募投项目!
上市日期:2011年10月26日
行业及产品介绍: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政务系统的产品开发与服务,主要面向政府、法院、检察院等领域的客户提供软件产品与整体解决方案,属于电子政务行业中法院、检察院这一细分市场。 该公司在法院、检察院细分市场具有领先优势,连续多年市场占有率第一,核心产品“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用户包括最高人民法院、18家高级人民法院、203家中级人民法院、1,376家基层人民法院,按全国用户总数统计,市场占有率达到44%;核心产品“检察业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用户包括12家省级检察院、148家地市级检察院、1,132家区县级检察院,按全国用户总数统计,市场占有率达到36%。
【点评】这是一家为法院、检察院系统提供软件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中得市场占有率较高,算是细分行业龙头吧。。。(个人觉得这也太细分了吧)
三年一期的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 项目
| 2011年1-6月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总资产(亿元)
| 4.38
| 4.51
| 4.52
| 3.49
| 净资产(亿元)
| 3.09
| 2.73
| 2.02
| 1.50
| 资产负债率
| 29.45%
| 39.46%
| 55.30%
| 57.02%
| 营业收入(亿元)
| 2.20
| 3.99
| 3.34
| 2.92
| 营业成本(亿元)
| 1.13
| 2.34
| 2.04
| 1.85
| 产品毛利率
| 48.64%
| 41.35%
| 38.92%
| 36.64%
| 净利润(万元)
| 3,520.49
| 7,105.28
| 5,252.37
| 4,181.53
| 销售净利率
| 16%
| 17.8%
| 15.72%
| 14.32%
|
重大事项提示:
紫光,让人想到和清华大学有联系,果不其然! 一、公司竟是紫光股份的募投项目!校办企业成为私营企业,华丽的转身。 公司曾是清华的校办企业,创立之初清华紫光曾持股2,600万股,占65%的股份,且公司的主体“清华紫光软件中心”竟然是上市公司清华紫光的募投项目!!!公司在历史沿革中洋洋洒洒写了几篇纸,详细说明了当初的出资问题。
【点评】根据该公司上市文件披露,公司在2010年取得了清华大学的对上述股权转让的确认意见。2001年紫光股份上市时的募投项目,竟然在十年后成功上市,真是奇迹!!!两点疑问: 1、清华大学竟然对其历史沿革进行了确认,人家明显窃取了紫光股份的募投项目,这个也能确认? 2、公司的股东、高管本身就是清华人,拿到清华的确认文件,证监会就可以认可历史沿革了?
二、曾是新三板企业,历史上存在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行为 发行人曾是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申报前一年,共有12名自然人股东出资入股,新增股东均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取得股份。公司披露了该12名自然人股东最近五年的简历情况,核查说明与公司高管、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某一股东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用于信托管理,该等事项构成非公开出售股票及委托持股情形。发行人在招股书中详细论述了上述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由来以及清理情况。
【点评】针对历史沿革中的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情况,只要表述清楚,解决妥当,一般不构成障碍。
三、宽松的信用政策和会计政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中,应收账款突然变高,即2011年上半年的应收账款1.26亿元,接近2010年全年应收账款的2倍!并且,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公司的会计政策显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未计提还账准备。 试问,公司如此之高的应收账款,竟然不计提坏账准备,这业绩的真实性有说服力么? 对此,公司的解释是:招股书列举了2009年——2011年的半年度应收账款,通过列表显示,半年度应收账款较高,存在季节性,从2009年和2010年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来看,公司客户在下半年集中付款后,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均大幅下降,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下降到20%左右。因此,公司2011年上半年应收账款净额较2010年末大幅增长存在季节性因素的影响,符合公司历年应收账款的变化特征,变化的原因是合理的。 就因为公司的客户均为法院、检察院、政府机构,因此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比例较小,所以公司对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这样的理由成立么?
【点评】当期应收账款激增,且不计提坏账准备,有悖于常理。即使销售存在季节性,也不应该是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四 、收入确认条件模糊,预收账款存疑 公司招股书显示:在遵循收入确认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软件产品销售在取得客户确认的《软件安装报告》时确认收入。软件开发采取对已完工作进行测量的方法,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编制《软件开发进度报告》,对完工进度进行测量,按照软件开发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软件开发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软件开发收入。 有上述可知,公司采取了类似于完工百分比法的收入确认方法,证监会的保代培训也讲到了,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存在调节收入的空间,一定要慎重! 公司预收账款金额较大,2010年末的预收账款达到1.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0%以上;而2011年6月30日下降为6000万元左右,预收账款起伏较大,存在调节收入的可能性。 2010年12月31日、2011年6月30日,公司预收账款第一大客户为青海省人民法院,其中2010年末预收账款为5,131.66万元,名目为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销售的数字法庭及系统机要网络设备采购项目;2011年6月31日该公司向该客户收取的预收账款为2021.73万元,同样为上述设备。由此产生疑问: 1、青海省高院真是有钱,竟然提前预付了几千万的资金给紫光华宇?5000多万啊,不是小数字! 2、这是否本身就是去年应确认的销售收入,只是公司通过调节收入确认方式(延迟开票等方式),把去年的收入通过预收账款形式调节到今年上半年了?
五、公司享受超过3%以上增值税返还,10%的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两者合计占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0.29%、24.91%、29.90%、15.82%。 【点评】公司作为软件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是长期的,属于经常性税收优惠,没有问题。
【总结评述】: 这个公司还是比较复杂的,历史沿革复杂,财务上也存在诸多有待商榷的问题。 脱胎于清华紫光募投项目的这个公司,历史上经历了国企私有化、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新三板等过程,充满了“艰辛坎坷”。。。财务上,享受着各种税收优惠的该公司,虽然收入稳步提高,净利润也逐年上升,但是在收入确认、财务数据谨慎性等方面存在不少可以推敲的地方。 一个曾经的上市公司的募投项目,就这样由国企转让给了个人,然后,十年后,上市了! 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新三板。。。该公司尝试过各种资本运作的手段,最后终于上市了! PS:招股书写得不错,改写的都写了,能把这样的公司推向市场,公司、中介机构都花了很多的精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