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次吸收合并处理问题看法 1、
吸收合并嘉捷机电是否虚增实收资本1815万元? 招股说明书53、54页吸收合并操作程序。
上述描述中的两个1815万元是否是同一笔事项? 如果是同一笔事项的话,嘉捷机电长期股权投资金额2475万元=原始出资660万元+转增1815万元 完全对应发行人2005年8月转增后的实收资本5000万元*持股比例49.50%部分,应该完全抵消,抵消后不存在还享有转增1815万元股权。 如果不是同一笔事项的话,嘉捷机电享有1815万元资本公积同时发行人其他股东也应该享有对应比例的资本公积,嘉捷机电享有的资本公积增加实收资本同时间其他股东享有的资本公积也应增加实收资本。
招股书55页验资报告更正描述。
上述中的1815万元实际上在2005年转增的时候已经由发行人股东嘉捷机电享有,如何能同时由嘉捷机电股东金志峰等15位自然人直接享有?? 2、
吸收合并江南集团是否涉及虚增实收资本? 2010年12月31日江南集团净资产评估值为24,164.52万元,比账面价值13,054.33万元增值11,110.19万元,其中:江南集团持有的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增值7,055.01万元。公司依据江南集团评估值计算每股净资产然后与发行人进行换股。如果将江南集团与发行人视同一体的情况下,上述处理是否涉嫌自有资产评估增值出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