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成都吉锐触摸科技第二次上会了,巧的是上次IPO首发上会被取消的时间也是12月27日,不过是四年前,主要原因是虚假发票作为评估依据。2011年12月27日,成都吉锐触摸科技首发申请仍旧被否决,其预披露资料中存在以下的问题: 1、税收政策和政府补助在利润中的影响较大。2008年、2009年、2010年,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出口退税以及政府补助总体占其利润的比例为42%,43%,40%。企业的利润对税收政策和政府补助依赖较大。 2、企业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连年下降,说明销售回款速度逐步变慢。 3、企业曾经向员工发放认股权,后通过股东大会予以废除。这样做可能有问题,就是:股东大会有没有权力废除股东(或潜在股东)的股权? 4、股东2009年和2010年都向公司实施现金捐赠,合计500多万元,这个事项比较可疑。结合公司年年都有大额的现金分红,就更让人浮想联翩。谁会把企业的盈利分红给股东,股东先交20%的个人所得税,然后股东再把一部分拿出来捐赠,企业再交15%的企业所得税?而且股东的捐赠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而该企业直接进入资本公积,也不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 5、两个大股东将专利转让给公司,06年的转让价格高达1066万元,这种事项不太正常。一般都是以股东增资方式将专利权投入公司,直接从公司大规模套现比较可疑。 虽然企业已经很详细地将07年的问题详细解释,但又新增这么多的可疑问题,对于一个有“前科”的公司,否决可能是一个必然结果。
补充内容 (2012-8-28 13:26):
关于不予核准成都吉锐触摸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成都吉锐触摸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于2011年12月27日举行2011年第85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
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你公司出口业务收入占比大,对外依存度高。2008年至2010年及2011年1月至6月,出口销售比例分别达到71.45%、84.00%、79.25%和81.76%。同时,报告期出口收入大部分来自欧洲市场。欧洲债务危机和汇率波动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不符。
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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