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021|回复: 6

企业债发行人与拟投资项目业主方不一致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7-7-5 08: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大神:企业债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但发行人与发债资金投资的固定资产项目批复业主不一致,是否有文件确定两个主体不一致是可以的。
发表于 2017-7-5 11: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债的时候把资金用途说清楚就可以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17-7-5 11: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7-7-5 11:03
发债的时候把资金用途说清楚就可以啦。

现在投资方需要我们找出相关的政策依据,找了半天找不到啊,现在到处再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6 13: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是发行人并表子公司或者发行人是出资人的这种情况下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17-7-6 14: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braveheart555 发表于 2017-7-6 13:04
业主是发行人并表子公司或者发行人是出资人的这种情况下可以

有什么文件或规定来支撑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2 09: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温阳 发表于 2017-7-6 14:48
有什么文件或规定来支撑吗

咨询过中债登审核老师的,而且发改委内部有审核要点 最近发改委针对企业债的培训也有讲 北京 广州已经举办好几场了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9-13 16: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债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按发行人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之和作为占项目总投资的比重计算其投资数额,项目累计使用发债资金规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棚户区可放宽7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5 10:35 , Processed in 0.452948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