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板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 第七十一条,发行人运行三年以上的,应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运行不足三年的,应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利润表以及设立后各年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发行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同时披露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 2. 创业板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 第六十六条,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发行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披露合并财务报表。 u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u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 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u 2016年保代培训第一期: 持续经营时间,满3年实践中掌握是36个月。 那么,发行人设立时间在2016年3月2日(有限公司),2017年7月股改,2019年3月1日即运行满36个月了,就满足持续经营时间36个月了,就可以申报了,但是又要求提供三年一期的报表,2019年3月份的时候还没有三年一期的报表啊?这个怎么办啊?到底啥时候能够申报呢?有什么解释说明或案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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