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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置换价格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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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07:12: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原本为了在海外上市搭建红筹架构,由于客观原因,海外估值较低,放弃海外资本市场,重走国内资本市场。但现在由于历史原因,公司控股股东外中外合资企业,控股股东上层有一家BVI公司,BVI公司上层有三家离岸基金公司。现在该三家离岸基金公司准备落回国内,作为我们拟上市公司的直接股东。想做股权置换,通过持股比例换算出三家离案基金公司在BVI公司、控股股东、拟上市公司中所对应的股权,通过股权置换原理一层一层回落到拟上市公司。
现在有一个问题,在回落的时候只考虑到股份的置换,没有考虑到股份价值,就是没有考虑价格,这种方案能够通过吗?
发表于 2017-7-20 09: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拆除红绸、VIE问题,会面临一些难点,需要根据国际现行法规去解决,在成本方面,税务成本、融资成本、以及时间成本,这些都是回归常遇到的问题,同时还需考虑收入和利润主要是哪个主体,是在VIE公司,还是WOFF公司?另外,资金成本能否接受,主要涉及一些过桥资金的融资成本,以及ESOP计划在境内主体落地需要融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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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09: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协议控制模式中,如果采用WFOE作为境内上市的主体,由于WFOE在注册时营业范围通常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在回归A股ipo时,可能产生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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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0: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拆红筹时,如果股东不发生变化,也不愿发生变化,等于把境外的股权平移到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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