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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公司法43条、72条及35条出资比例是实缴还是认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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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8 16: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除了第三十五条的出资比例规定是实缴的,43、72条都没有规定,而且律师的说法也不尽相同,请问43条、72条是实缴还是认缴,有没有官方的说法?
 楼主| 发表于 2012-2-28 16: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查到一个法院判断的案例,认为对于与股东投资行为相关的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等直接涉及公司的财产权,需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因此应该为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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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 +16 收起 理由
DASHAN7601 + 10 --------能否把案例补充一下,让大家共享?
CMC + 6 --------如果能给出判例就更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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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11: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markmeng 发表于 2012-2-28 16:52
刚才查到一个法院判断的案例,认为对于与股东投资行为相关的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 ...

案例网址为  http://news.9ask.cn/gfzr/bjtj/201006/717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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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5 11: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司法考试张海峡的商经讲义,只有分红、增资和剩余财产分配是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其他都是认缴~

点评

具体根据粘贴下来啊!你的说法跟实际案例不符!  发表于 2013-7-8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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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5 14: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markmeng 发表于 2012-2-28 16:52
刚才查到一个法院判断的案例,认为对于与股东投资行为相关的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 ...

看了一下案例,判决表决权是在认缴期限过后的,这个案例说明认缴期后没有出资,表决权按照实缴算的。
个人理解,在认缴期内,表决以及优先认购权仍然应按照认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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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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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8 16: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markmeng 发表于 2012-2-29 11:35
案例网址为  http://news.9ask.cn/gfzr/bjtj/201006/717270.html

太赞了,从权益义务对等的公平角度来说,出资比例确实应该以实缴比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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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10: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167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实缴=持股比例?我觉得不一样啊,持股比例是章程规定,即使你没有全部缴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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