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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财税2009年59号文中资产收购中所指实质经营性资产是否包含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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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15: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税2009年59号文中资产收购中所指实质经营性资产是否包含股权?比如15%股权?
发表于 2012-3-13 12: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包括,包括的话就是股权收购,你得分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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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12: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包括股权资产,但经营性资产中不能还有负债,负债视为非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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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12: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请教楼上,如果是一家控股型公司,全部资产都为下属企业股权,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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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3 14: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五条,实质性经营资产,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产生收入直接相关的资产,包括经营所用各类资产、企业拥有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投资资产等。这里的问题是最后两段话,投资资产前面的顿号产生的歧义,不知道是经营活动产生的投资资产还是指投资资产。国家税务总局的咨询电话也不能解释,纠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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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14: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这种情形,可能会出现同时可以适用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两种情形。比如说,A公司为持股公司,仅持有B公司股份50%,无其他资产,现C公司发行股份欲购买该50%的股权,按照59号文,不适用股权收购的特殊税务处理,但从资产收购角度看,c公司收购了A公司100%的资产,符合59号文的规定。从维护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可以适用59号文的规定,至少59号文没有明确将股权排斥在资产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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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3 14: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实质性经营资产仅针对资产收购的情况,是在资产收购的定义中出现的,而且如果股权比例较小(不构成控制),也不符合股权收购的定义,所以,这里就是对顿号理解的问题了,咨询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他们也不明白,没法回答。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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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16: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4号公告不参考也罢,记得财政部的人说了一句话,谁出的文,谁兜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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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00: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语权属于权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企业所得税处长何俊雄对《办法》(2010年4号文)的解读(网络版本,未核实):  “《办法》对《通知》规定的资产收购交易中实质经营性资产,定义为“企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产生经营收入直接相关的资产,包括经营所用各类资产、企业拥有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投资资产等”。这样,排除了如后勤服务等间接相关的资产,而将投资性资产包括在内。虽然居民企业股权投资收益属于免税范围,但考虑有些企业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以及股权投资资产转让收入属于征税范围,因此,《办法》也将这些资产列入实质经营性资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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