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763|回复: 3

股改后一年内国有控股股东无偿划转是否可行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7-10-12 20: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咨询一下大家,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对于非上市国有股份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是否可以根据国资委在一年内实施国有股份的无偿划转至其他国有企业,是否受一年的限制。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7-10-13 10: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股份转让限制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理解国资委如果划转也要遵循的。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1 
发表于 2017-10-28 09: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部门规章大不过人大立法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7-11-7 23: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1.《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09】25号)第二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国有一人公司),可以作为划入方(划出方)。”根据上述规定,作为国有产权的划入方或划入方应当为国有独资企业。若该控股股东不是国有独资企业,则其不能进行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
2.上述规定第八条:“国资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无偿划转事项进行审核:(一)划转双方主体资格适格,被划转企业产权关系清晰;(三)划转所涉及各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成立不满一年,则发起人的股份不能够进行转让。若该股份公司成立不满一年,则该股份公司的就无偿划转事宜的决策不能够得出合法合规的结论,国资委在审核时,应当不予批准。
回复 2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9 04:14 , Processed in 0.249036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