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四达IPO被否的原因 江苏海四达主营二次电池,包括: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其IPO申请2012年3月7日被证监会否决。 从预披露报告看,好像没有什么重大缺陷,也就是披露出现的问题都是可过可不过的,都不是致命的,或许还有预披露报告未披露的一些原因造成公司过不去。 可能存在的问题: 1、所有产品的毛利率2011年都比2010年下降,包括募投资金项目——锂电池生产,这样可能造成募投资金的效益出现问题。 2、镉镍电池要逐步被氢镍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替代,但三年报告期镉镍电池占主营业务收入都超过50%。 3、存货周转率比同行业慢一半左右。 4、公司一直按当地社保缴纳基数下限给员工缴纳社保(除住房公积金),而且到2010年9月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好像不太合适。另外,公司劳动派遣用工超过公司总人数的65%,大家都知道劳务派遣是怎么回事。 5、2000年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四达集团以零价格从国有企业变更为私营企业,2008年当地政府又对海四达集团的改制进行纠正,要求补交624万企业转让费。 6、出口占30%,但不知道销售给终端客户的出口情况,有可能造成公司产品实际出口量比较大。目前欧盟对公司的主营产品镉镍电池已经有限制的举动。 以上言论只是一家之言,不对之处请谅解。
补充内容 (2012-8-28 13:16):
关于不予核准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证监许可〔2012〕395号
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2年3月7日举行2012年第37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你公司以生产镉镍电池为主,2009年、2010年和2011年镉镍电池销售收入分别为10,931.42万元、17,513.81万元和18,379.41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3.07%、60.65%和52.5%。你公司部分电动工具客户在报告期内逐步转向采购锂离子和氢镍电池替代镉镍电池,其中宝时得、葵锦实业均在2010年度开始大幅削减镉镍电池的采购量。镉镍电池目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类”,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镉镍电池将持续受到来自氢镍和锂离子电池的替代冲击。除镉镍电池外,你公司报告期内锂离子电池销售收入虽呈增长趋势,但占比较低。你公司在申报材料及现场聆讯中未能就上述事项是否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释。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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