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744|回复: 2

IPO对持续经营的认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0-26 11: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企业2013年成立,期间一直纳税0申报,无资产负债,至2017年下半年才发生经营业务,企业咨询能否以2017年作为报告期的第一年。
首发管理办法中规定“第九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 年以上”,各位大佬,请问如何认定首发办法所说的持续经营,持续经营的开始时间是以公司成立为准还是以发生销售业务为准?
最佳答案
36 
发表于 2017-10-26 17:3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到18年吧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2-21 18: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1、厘清逻辑:2016年及其以前0纳税、没有资产负债,这个期间是否可能进入报告期?2、2017年能否进入报告期,要看公司经营业绩情况。3、法规规定的持续经营3年以上,目前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了3年业绩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经得住审核。4、根据以上理解,应当可以决定是否把2017年作为报告期了吧?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6 21:44 , Processed in 0.239539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