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3450|回复: 4

关于股东会的表决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19 14: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教,股东会职权如下,但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时各个职权所对应的表决比例是多少呢?求大神指点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显早。

发表于 2017-12-19 16: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限公司自己约定,股份公司一般按公司法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1 
发表于 2017-12-20 08: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很清楚。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6 10: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7,9,10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2-23 14: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有限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2 16:18 , Processed in 0.229935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