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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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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8 11: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拟上市公司拟剥离一块土地出去,现土地账面价值是3000万,但可预期收益会有几个亿,那么此次剥离的资产价值是按照账面价值计算还是市场价?

假如先是取得了另外一块土地,土地出让金很低,但市面价值会很高,此资产重组是按照入账金额计算还是市场价值计算呢?先获得了这块新的土地,再把原来账面价值3000万的土地剥离出去,假如买入和出售的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都不超过20%,但两次资产重组合并计算就要超过20%,那是应不应该合并计算?

如果是分开计算本人就有点疑问:(假如买入和出售土地的时间隔很短,并且可调控)因剥离的资产较大,若先剥离,重组比例将超过20%,但若先购入足够大的资产,再进行资产剥离,则重组比例不超过20%。那这样岂不是可以刻意规避重大资产重组?
发表于 2012-4-22 22: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就不是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因此,交易一定要导致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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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22: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剥离和出售给谁,市场公允价格入账计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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