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3815|回复: 2

[疑问求答] 上市公司收购资产非重大的,出具评估报告的事务所一定要证券业务资格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17 17: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市公司收购资产,非重大的,出具评估报告的事务所一定要证券业务资格嘛?谢谢~
发表于 2012-4-17 22: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上市公司的,应该需要有证券从业资格。另外换种思维,就是在不知道有无相关要求的情况下,最好从严把握,这样可以避免走回头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6 
发表于 2012-4-18 00: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文标题: 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企[2008]8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4-29
一、关于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申请条件
    ()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以下简称证券评估资格)
九、其他事项
  ()本通知所称证券业务,是指涉及各类已发行或者拟发行证券的企业的各类资产评估业务,以及涉及证券及期货经营机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资产评估业务。

评分

参与人数 1 +2 收起 理由
okay523 + 2 --------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6-30 17:08 , Processed in 0.555360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