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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未完成可否取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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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16: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弟最近碰到一并购重组项目,标的资产17年行情不错,有3个亿利润。但是标的资产股东考虑到行情波动,未来三年不敢按年均3亿利润进行承诺,导致项目进展缓慢。小弟开下脑洞,有没有这样的可能:标的资产股东先按年均3亿利润进行承诺,如果后续第一年实际实现利润在1.5亿至3亿之间,那么按照业绩补偿的约定由并购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补偿,如果后续第一年利润没有达到1.5亿,那么交易取消,标的资产股东获得的股票全部补偿,但是标的资产退还给原股东,由原股东继续经营?
发表于 2018-4-11 16: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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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1 17: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斑竹翻牌。请问有没有存在类似交易取消条款的并购案例?另外,并购交易达成可能会导致股价上升,但是业绩未达承诺取消交易则可能导致股价下跌,股价波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小股东利益,重组委会不会拿这个理由否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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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20: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并购属于商业谈判,只要符合上市公司章程和证监会、交易所的并购规则规定,均属合理。并购失败、中途取消、并购后未能实现预期利益等现象是经常发生的,不足为怪。借壳或者需要发行股份才会上会,相应地,需要上会的项目交易架构设计更应当经得住审核。并购中的风险与审核通过的可能性总是一对矛盾,就看如何把握,找准侧重点和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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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2 17: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有利于出售方的条款。

提个观点,供讨论:
如果补偿股份,系基于股东非货币性出资价值不足履行的义务;那此处实际给予股东一个可回购权是否是同股同权的违反?或者,这个股东与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权利的合法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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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2 18:30: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愚以为这个方案既有利于出售方(避免业绩不达标进行补偿的同时失去标的资产所有权,使其敢于进行业绩承诺,获得高对价),又有利于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反悔权,避免收购到盈利能力不强的劣质资产)。这个方案还有几个延伸问题,一是标的资产股东是自然人,交易达成,就产生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就算可以争取五年分期缴纳政策,三十四亿估值减去原始出资,还有二三十亿应纳税所得,个税也有五到六亿,五分之一也有一亿多,如果交易取消已经交掉的个税怎么办?二是存在业绩不到一半取消交易的选择权,说明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的可能性,资产评估环节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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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8-4-13 10: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guyanqiao 发表于 2018-4-12 18:30
愚以为这个方案既有利于出售方(避免业绩不达标进行补偿的同时失去标的资产所有权,使其敢于进行业绩承诺, ...

不尽然。
作为收购方角度,我不喜欢这个条款。虽然可能事实证明盈利能力差的资产,但如果只要付5000万成本拿5亿净资产的东西回来,依然算是一比好买卖。按收益法估值,本身的调节在利润承诺里面就有了,你这个条款指标实质是让出售方在收益估值公式中设置了一个净资产范围的保护。
谈判角度,如果要设这个条款,我提两个点,1交易发生撤回因此购买方的税费由出售方承担,2因设置这个有利于出售方的条款,如最终触发出售方向购买方支付一笔反向“分手费”。


然后,最后大家谈崩,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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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18-4-19 11: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谈崩的打算,标的公司都希望落袋为安,反悔这种事情,除非谈好巨额分手费,否则没人愿意做这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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