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261|回复: 4

[疑问求答] 关于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19 20: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直接设立的国有企业以其部分资产(连同部分负债)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如进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指评估前净资产,下同)累计高于原国有企业净资产50%(含50%),或主营生产部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进入股份制企业,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股,进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低于50%(不含50%),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立法意图是什么?
发表于 2012-4-19 20: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先锋币

本帖最后由 狼马1 于 2012-4-19 20:38 编辑

国家股与国有法人股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一是持股单位不同,国家股的持股单位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国有法人股的持股单位为向公司投资的国有法人单位;
二是股权管理方式不同,首先,对两者的股利收入的管理不同:国家股的股利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督收缴,依法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使用;国有法人股股利由国有法人单位收取并依法使用;其次,对两者股权转让的管理不同,政府对国家股的转让审批更为严格。

以上转摘,供参考,看区别后琢磨立法意图吧。
个人揣摩,国家股,国家的,当然抓的紧些,毕竟是大头;国有法人股,适当下放,给予下游国企一些自由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0 17: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50%的比例和主营业务相关资产的限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国资部门直接控制的企业以对外投资的名义输出企业主要资产,如此规定,如资产超过50%或与主营业务有关即使对外投出去形成的仍然是国家股,这样可以确保对国家股的有效控制,防止国有资产的间接流失。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7-3 09: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还有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概念吗,不都统一成了国有股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3 23: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目前确实不怎么区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11 23:46 , Processed in 1.011064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