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招股书显示,1996年8月3日,香港加加酱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29日更名为“香港加加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外商独资企业加加酱业(长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为杨振。 1997年12月8日,长沙长城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截至1997年12月8日止,香港加加酱业实际出资额为吴根生先生代为出资的港币60 万元,折合人民币64.20万元。 1999年11月11日,湖南省宁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199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加加酱业(长沙)净资产为5,074,798.23 元。 1999年11月20日,宁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9年11月15日,公司缴足500万元实收资本,并于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2011年3月4日,吴根生先生在发行人律师见证下出具《声明》,确认:1996年8月3日加加酱业(长沙)设立时,其于1997 年间受香港加加酱业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的委托,代当时股东香港加加酱业汇入第一期出资资金,因该笔款项所构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其他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已结清,其与杨振先生没有关联关系。公司以经湖南省宁乡资产评估事务所以 199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的净资产5,074,798.23 元作为其原股东香港加加酱业的出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出资方式。鉴于公司原股东香港加加酱业已于2007年12月4日将其当时持有公司的100%股权全部转让予卓越投资,针对原股东香港加加酱业对公司435.80 万元出资不规范事宜,公司现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已经代为缴足,并于2010年8月11日经天健会计师湖南开元分所出具《长沙加加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出资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0年8月9日,公司收到股东卓越投资补充缴纳的出资款435.80万元,系货币资金出资。 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出具《证明》,确认公司及前身加加酱业(长沙)的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需要行政处罚的情况”。 |